1 敬拜的礼仪(一至十章) i 五祭(一至十章)
五祭即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赎罪祭和赎愆祭。
a 燔祭:是全烧在坛上的火祭,献祭的人可按力量献公牛、绵羊或山羊、斑鸠或雏鸽为祭。这是以色列民最常献的祭,象徽神的子民把整个生命完全奉献。
b 素祭:原文的意思是礼物,祭物是五谷或细面,加上油和乳香,因此中文称为素祭。祭物要用盐调和,取其永恒之意。乳香全浇在坛上,其余归祭司。素祭象征对神的感恩、顺服,就如同臣仆对君王贡献礼物的心态。神的子民与神订立了永远的盟约,神是我们的神,我们是神的子民,我们要永远臣服于他。
c 平安祭:这是一个感恩祭,祭牲可用牛羊,祭牲的脂油、腰子和肝叶,以及羊的尾巴,就是祭牲最肥美的部分,都浇献在坛上。至于祭牲的皮、胸和腿则归祭司。祭牲其余的部分,却由献祭的人全家在会幕内吃用,表示人与神的团契。因此,这祭象征神的子民分享神的恩赐,与神沟通,也彼此契通。
d 赎罪祭:祭物可按献祭人的能力献上牛、羊、雏鸽或斑鸠、细麦等。祭牲的脂油、腰子、肝脏浇献在坛上,祭牲的皮、肉及其它内脏,则搬到营外焚烧。祭司要用祭牲的血,向会幕内的幔子弹血七次,又抹在香坛和祭坛的四角上,洁净向神敬拜的地方。这既象征神的子民向神认罪,以致蒙恩获赦。
e 赎愆祭:献祭的人除了要献公绵羊为祭,向神认罪外,还要照估价的五分之一加上赔偿。这祭象征神的子民犯了罪,除了要向神认罪外,还要按他们的亏欠做出实际的赔偿。
ii 祭司献祭的规矩(六至七章)
这里的记载补充了前面有关五祭的条例,也特别强调一些的地方,如:「在坛上的火要长长烧着」、「赐给祭司的分,是至圣的」。这里也特别详细说明吃平安祭肉的规矩(七11至21)。另一个特点,就是多次重复说明给祭司的分,例举如下:「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,都要吃这一份,直到万代,做他们永得的分」(六18)﹔「祭司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这祭物」(六29,七6)﹔「凡素祭,无论是油调和的,是干的,都要归亚伦的子孙,大家均分」(七10)﹔「从各样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,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」(七14)﹔「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,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。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,奉给祭司。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,给祭司亚伦和他的子孙,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。这是从耶和华的火祭中,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,正在摩西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,就是在摩西膏他们的日子,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。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」(七31至36)。
iii 亚伦及众子就职礼
这就职礼十分隆重,亚伦和他的儿子都穿上圣衣﹔摩西为他们膏抹圣所,然后献上赎罪祭、燔祭,再献上就职礼祭。他们还要留在会幕七天。到第八天,亚伦就为自己再献上赎罪记和燔祭,然后为百姓献上赎罪祭、燔祭和素祭,以及平安祭。跟着,亚伦就为百姓祝福。随着是耶和华的荣耀显现,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烧尽祭物,显明神的印证和悦纳。
这么隆重的就职礼,一方面要亚伦和他的儿子尊重祭司的职分,另一方面,也要以色列人对敬拜郑重其事,尊重神,也尊重事奉神的人。
i 可吃和不可吃的生物
这里分辨出可吃与不可吃的走兽、水中生物、雀鸟和爬虫。区分的原则大概根据当时一般人认为是这些生物的正常特征,若具有这些正常特征,就是洁净可吃的。不然,就是不洁、不可吃的。死了的动物都是不洁,不可吃用。神的子民圣洁的生活甚至包括吃用的食物。神清楚吩咐: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,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,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,要做你们的神,所以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」
ii 妇人生育洁净的条例(十二章)
一般人认为妇女生育后,身体不洁,应留在家,不可外出。犹太人的律例也顺应风俗,并要求生产后的妇女经过一段时期后,尚要献上赎罪祭和燔祭,才可得洁净。这并非愚昧,而是表明神的子民圣洁的生活,也包括妇人生育的事。
iii 皮肤病患洁净的条例(十三1至十四32)
皮肤病患本属医药问题,却要由祭司来判定洁与不洁,而且在洁净后,要行洁净礼,献赎罪祭和燔祭。这无非表明,这些问题也包括在神的子民圣洁的生活的条例中。
iv 房屋发霉的处理(十四33至57)
这可说是环境保护问题,也要经由宗教礼仪来洁净。这是要表明神的子民的圣洁生活条例也包括家居环境内。
v 身体卫生的问题(十五章)
漏症、梦遗、经期都是身体卫生问题,但都包括在宗教生活之中,神子民的圣洁生活包括整个人,是生活的全面。
vi 赎罪日(十六章)
除了平常的赎罪祭,犹太人每年7月10日还要守赎罪日。他们要守那天为圣安息日,要刻苦己心。大祭司要在至圣所和祭坛,行赎罪之礼,并要为祭司和百姓赎罪。大祭司每年一次进圣所的时候,他要先为自己的罪献赎罪祭,然后为全民献赎罪祭。赎罪礼仪中除了宰杀一只公山羊为祭外,另有一只公山羊要送到旷野,归于阿撒泻勒﹔这羊也是要担当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,带到旷野无人之地。这特别的礼仪,给予以色列人双重的保证,神必赦免他们的罪。
vii 血的处理(十七章)
不可吃血,因血里有生命,同时血也用于赎罪。此外,犹太人也不可随便宰杀牲畜,更不可用以祭祀鬼神。这个条例,是要神的子民重视对神的敬拜,不可轻率,更不可敬拜别神。
viii 不可随从迦南恶俗(十八章)
神的子民是分别为圣的,生活行为应遵照神的律例典章。外邦人的恶行,尤其是淫邪的举动,必须远离。
ix 其它生活戒规(十九章)
当孝敬父母,遵守安息日,不可敬拜别神,按照指示献平安祭,收割庄稼不可割尽,葡萄也不可摘尽,不可偷盗,不可欺骗,不可说谎,不可起假誓,不可欺压,不可抢夺别人的物,不可咒骂、欺凌残缺的人,要秉公宣判,不可搬弄是非,不可与人为敌,不可仇恨同胞,不可报仇,要爱人如己,做事务求纯一,不可吃带血的物,不可使用邪术﹔不可使女儿为娼,要尊敬老人,不可欺负外来人,做事要公正。
x 治以死刑的罪行(二十章)
在这里特别列举一些死罪,加强警告,这些死罪是:献儿女给摩洛,交鬼,行巫术,咒骂父母,行奸淫,乱伦,及与经期中之妇人交合。
xi 祭司的圣洁(二十一章)
在神面前事奉的祭司更应谨守圣洁,这里再次提醒他们:不可为死人沾污自己,除非是至近的亲属,如:父母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。不可随从外邦异教的风俗。不可娶妓女,或被污、被休的女人,只可娶本民的处女为妻。祭司的女儿若行淫,必用火焚烧。做大祭司的不可蓬头散发,不可撕裂衣服,不可挨近死尸,不可为父母沾污自己。有残疾的不可做祭司,身上有污秽的不可接近神。
xii 祭司的条例(二十二章)
奉献给神的祭物,都是分别为圣的,所以要有严格的条例。污秽不洁的人不可接近或吃用圣物。外人不可吃圣物。误吃了圣物的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,交给祭司。祭牲必须没有残疾,初生的公牛、绵羊、山羊,七天跟着母,第八天以后才可当贡物献上。不可同日宰母和子。
xiii 圣会的条例(二十三章)
神吩咐以色列人遵守一些节期,定为圣会,特别纪念神对以色列人的恩惠。其中包括安息日、逾越节、初熟节、五旬节、吹角节、赎罪日、住棚节。
xiv 灯台和陈设饼桌的处理(二十四1至9)
圣所内的器具都有严格的规定,事奉神也不可随便。灯台上的油要用清橄榄油,灯要常常点着,亚伦要亲自早晚处理灯台。陈设饼桌上要放十二个饼,分成两行,每行六个,每个饼要用麦伊法十分之二。饼上要放净乳香。每逢安息日要在耶和华面前摆放陈设饼。这些饼要赐给亚伦和他的子孙。
xv 公平审判的执行(二十四10至23)
这里记载一件事,是要说明神律例的执行,公正严明,不可轻忽,一个以色列人亵渎耶和华的名,结果被判以石头打死。神也借摩西提醒百姓,他们的罪行必受到相应的刑法,不会轻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