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 
發短消息
加為好友
个人主页
- 帖子
- 7133
- 精華
- 37
威望- 2406
积分- 28243
贡献值- 2093
灵粮- 17931
鸡汤- 7566
燕窝- 237
浮出水面高度表- 9737
鲜花- 1017
- 在線時間
- 1004 小時
- 註冊時間
- 2010-3-8
- 最後登錄
- 2025-7-6
|
2#
發表於 2023-10-2 18:31
| 只看該作者
話中之光:
(一)基督徒作任何事,都要「盡心」並「竭力」;敷衍塞責、得過且過不但是一般世人的惡習,也是一般信徒的毛病。
(二)就著一方面說,「救恩」是非常個人化的,我們不能代替別人得救;但就另一方面說,「救恩」又是非常大眾化的,任何人只要願意,都可以得而享之。
(三)許多時候,從神來的負擔,使我們「不得不」順服著去作,正如保羅說,我是不得已的,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(林前九16)。
(四)有關信仰的真道(即救恩真理),是從前「一次過」地完整交付給我們了,我們決不可擅自加添或刪減得救的條件;任何的加添和刪減,乃是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(參加一6~9)。
(五)「交付聖徒的真道」這話說出每一位信徒都有應該履行的職責,就是為交託給我們的真理盡心守護。
(六)信徒都有責任,要竭盡所能的維護信仰的真道──關於「三一神位格」和「十字架救贖」的真理;至於對其他各項真理(例如被提、大災難等)的看法和解釋,卻不可強求一致,以免捨本逐末。
(七)基督徒對於異端,絕對不能妥協、讓步;對於極端,則宜寬大容忍。所謂異端,就是更改了救恩的真理,與「得救」有關;所謂極端,就是對「得勝」的真理有偏激的看法,而與「得救」無關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