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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2014 年4月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6 23:34     標題: 2014 年4月

慎防恩中忘本

经文:「看哪!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。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 神的诫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,就必蒙福;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 神的诫命,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,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就必受祸。及至耶和华你的 神领你进入要去得为业的那地,你就要将祝福的话陈明在基利心山上,将咒诅的话陈明在以巴路山上。这二山岂不是在约旦河那边、日落之处,在住亚拉巴的迦南人之地,与吉甲相对,靠近摩利橡树吗?你们要过约旦河,进去得耶和华你们 神所赐你们为业之地,在那地居住。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」 申命记 11:26-32

神的仆人从来不怀疑以色列人是否可以入得到迦南地,因为他从不怀疑神的信实与能力;但却千叮万嘱他们不可以变节,在富足的时候背叛神,致招咒诅。

这岂单是以色列人的问题?

其实这也是我们共有的人性:在患难时、彷徨时靠主不大难;但在富足时自恃、背弃主却是寻常之事。

何以人在神的恩中会背弃施恩之主,反而去「事奉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」?(v.28)

这就是罪的可怕!「罪」并非不速之客,牠一直等在那里,待时机成熟,有机可乘时,就来跟我们招呼;我们何时偏行己路,何时就与牠结伴同行,走向万眍不服之地步而不觉!

唯一的方法可以避去此祸者是:
「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」(v.32)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6 23:35

对偶像绝不容情

经文:「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,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,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: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,无论是在高山、在小山、在各青翠树下,都毁坏了。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,打碎他们的柱像,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,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,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。」 申命记 12:1-3

要谨守遵行神的话,享受神所赐的,就得彻底离弃偶像。

神不容许属祂的人身处之地有偶像的地位,祂要人将这些假神偶像拆除。

不要说:「既然那些偶像正在那里摆放,由它吧!」

不!神不容许我们给偶像留有余地。

在我们家中不可以供奉偶像,即使是任它放在那里,即使不供奉也不可以。

上帝与偶像互不相容。

迦南人拜偶像,以色列人不拜,神也不容许它们的存在。对这些假神偶像绝不容情。

多少人信了主,家中仍有称为各种名堂的「神位」,又有迷信色彩的摆设。这些都不容于上帝,必须拆除,甚至「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」。(v.3)

何解?因为看惯了,就习惯了其存在,习惯了就日久生情,反而觉得神太绝情,渐渐变成给假神留有地步,神在我们心中失去了最高的位置。

我们已惯了轻易将神从宝座上拉下来,若再容许其他东西与祂相争,岂不是为自己铺设一条自取灭亡的路?(v.32)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6 23:37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9 09:04 編輯

除掉拜偶像的心态

经文:「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。但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,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,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,将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,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举祭,并还愿祭、甘心祭,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都奉到那里。在那里,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,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,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,就都欢乐。」 申命记 12:4-7

人可以不拜有形的偶像,但却可以用拜偶像的心态去敬拜上帝:

拜偶像的人就是利用偶像的超自然能力达成个人的愿望,因此,表面是拜神,其实,自己才是至高的;即使表面是拜神,实则是叫「神」为自己办事,利用敬拜去得灵界的祝福而矣!

因此,神要人对祂与对偶像有分别:
△ 由祂指定祭祀的地方 (v.5)
△ 由祂指定祭祀的方式 (v.6)
△ 由祂指定与神相交的途径 (v.7)

「分别为圣」的相反是苟同,是混淆。除非人彻底认识神的独特性,否则,易将祂归入偶像之列,结果是按己意来「跟从祂」及服事祂;甚至连解释圣经也胆大妄为,强解祂的话,为的是支持自己的观点,将自己想做的事合理化,达到自己的目标;结果将神的真理混乱了也不觉,还以为自己在事奉神。

「主啊!我来就你。」除非人肯放下自己去遵从神的指示,否则,敬拜也属枉然。(v.32)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9 09:05

当追求按真理行事

经文:「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,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,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安息地,所给你的产业。」 申命记 12:8-9

一个人拜惯了偶像,「神观」(God-concept)已十分混淆,而且在旷野漂流的期间,居无定所,不可能到指定的地方敬拜,为此,神给他们一个过渡时期。在此过渡时期中,神给人的准则是「各人行自己看为正的事」,意即「良知成为个人的律法」。神给人最大的「走盏位」是:不可以做对不起自己良知的事。

直到今天,属神的人已有全备的启示,好像人入了迦南地一般,不可再在没有绝对标准下,寻求那会改变及因一般情况而变更的次等标准(良心)。

神会体谅人的缺欠,神也知有些是因环境的缘故,令到人有所不能为的,如此的敬拜,神是会悦纳的;但若环境已改善,而人依然照旧日的模样,神就不容许了。

人若拜惯偶像,信主后未能完全摆脱那错误之神观,结果有些比较「自我中心」的观念,神也容许。但信主久了,认识神多了,若仍当祂是偶像般,祂是不容许的。怪不得有些人初信主时向神求这求那,神也垂听;但日久了,神就要那人改变。

求主叫我们认识祂愈久,就愈放弃自己的看法及「自以为是」的心态,好等我们的敬拜是真的敬拜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9 09:05

要明白神的用心

经文:「但你们过了约旦河,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,又使你们太平,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,安然居住。」 申命记 12:10

v.10神带人走人生路的目的,最终是得安息。
-- 使你们太平
-- 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
-- 安然居住

这真是神的心意,因为祂怀的是赐平安的意念。当初祂领以色列人出埃及,是要人走平安的路,祂知道他们遇到打仗就必走回头,因此带他们走不用争战的路。

后来他们见迦南人巨大,于是自己吓自己,造成内乱,要攻击肯入迦南地的探子,到此地步,神才不许他们入迦南。

卅八年来,在旷野漂流的日子,因犯罪、内乱而死的人,比打仗而死的人,多不知多少倍。

我们就是这样,走主的路怕损失、怕压力、怕付代价、怕争战,想寻求安逸,结果损失更惨重;压力更大,付的代价更大,争战更多,终久享不到安息。

求主帮助我们认定祂为我们选择的路,纵然看上去不易走,甚至不可能走;但叫我们认定:从历史上看见,从自己的经历中体会,只有神才可以将真正的安息给我们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9 09:06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11 05:34 編輯

按神的心意生活

经文:「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,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举祭,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。你们和儿女、仆婢,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。你要谨慎,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。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」 申命记 12:11-14

人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后,蒙神赐福,得享安息,平安渡日,衣食无缺。神并不要人报答祂(事实上,人也无能力给神回报),只希望人与神保持恒久不变的关系,为此,神要属祂的人有规有矩地按祂的心意而活。

(一) v.11 奉献十分之一,还有其他的感恩祭。

(二) v.12 善待身边的人(儿女、仆婢),供应全时间事奉神的人(利未人),使他们欢乐。

(三) v.13 在敬拜的事上要尊重神,不可随自己的喜好,迁就自己的方便来对待神。

(四) v.14一丝不苟地按神的意思去敬拜祂。

直到今天,我们仍得努力地去学习:
△ 或许我们仍未肯奉上十分一;
△ 又或除了十分一以外,甚少有其他的奉献。
△ 我们试问一下自己,是否按神的心意善待自己的家人或属下 /同事 /学生?
△ 我们是否有顾念事奉主的人之实际生活需要,叫他们一无缺乏,可以快乐地服事主?
△ 我们在敬拜主的事上,是否体贴自己多于体贴主的心意?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1 05:36

当检讨自己的心态

经文:「然而,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,随心所欲宰牲吃肉,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。」 申命记 12:15

神赐人牲畜,人可以随意吃用,神从来都不会吝啬给人恩典。但人要分别出来,不可似那些拜偶像的人一般地吃,他们是「以自己的肚腹为神」,因此:
o 不可吃血(v.16)
o 不可在自己的地方吃,要在神面前吃(v.17~18)
o 自己有得吃,绝对不可忘记服事神的利未人,当他们是附属品,或当他们是自己仆婢一般地看他们;有时甚至觉得他们办事不及自己的仆婢,就轻视、遗忘他们,其实是轻视他们专服事神。人若先忘记神,就会轻视全时间服事主的人。若人重视神,必重视服事神的人(v19)。

神乐意赐福给人,但人不可只要福份,不要赐恩的神,否则,就会使人自大,要支配神。神要人在「吃」的事上能「在神面前吃」,好等人在日常的生活细节上分别出来。

连吃也不可任意吃、随处吃,可见新约那「或吃或喝都为荣耀神而行」的原则,一直沿用。我们是属神的,因此在享用神赐我们的一切福气上,不可忘记神要我们如何享用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1 05:37

坚守原则

经文:「耶和华你的神照他所应许,扩张你境界的时候,你心里想要吃肉,说:‘我要吃肉。’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。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。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,无论洁净人、不洁净人都可以吃。只是你要心意坚定,不可吃血,因为血是生命,不可将血与肉同吃。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样。不可吃血。这样,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。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,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。你的燔祭,连肉带血,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。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;平安祭的肉,你自己可以吃。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,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,这样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。」 申命记 12:20-28

当以色列人的地界扩展,他们迁居他往时,未必再能回到原先所指定的地方去敬拜主。

神明白环境会随着时间去改变,属祂的人,在过「分别为圣」的生活时,也会因应这些变迁而作出适度的调整(v.20~22)。

细则可变,但原则却永不可变:
* v.23~25 三次提到「不可吃的」:血--因为血是生命,要倒在地上,此乃在神眼中的正事,人不可因「吃」而干犯赐生命的神。
* v.26~28 「可吃的」:祭肉--要依神的规矩吃,不可将献给神的按己意处理,否则是据为己有。

在处理「血」(生命)及「祭礼」(奉献)两件事上,必须按神指定的规矩。这就带出另一个原则:

「这样,你们行耶和华眼中看(为善)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。」(v.25,28)

直到今天,我们已进入高科技的时代,连敬拜的仪式也完全不同申命记的时代了,但神是永不改变的神,祂要人与祂建立关系的精神,也是永不改变的。我们在自省的过程中,发现自己仍有依照这些原则,行神眼中看为善为正的事吗?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1 05:37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13 06:08 編輯

前车可鉴

经文:「耶和华你 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,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,那时就要谨慎,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,随从他们的恶俗,陷入网罗,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:‘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,我也要照样行。’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,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,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,献与他们的神。」申命记 12:29-31

上帝赶出迦南人,是因为他们拜可憎的偶像。神可以将他们除灭,保留那块地给其他人;以色列人是受惠者,一定要明白前人的失败,警惕自己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,走他们的旧路。

何以人可以漠视前人的失败,胆敢走他们的旧路?因为人很易忘记!忘记那些叫人失败的原因,忘记自己是如何蒙恩的,也忘记旷野漂流的那段日子,是如何遭神的管教才学乖了的。

人在安逸之中,容易自大,目空一切,以致漠视神的话语。生活愈富足的人自制力愈低,不易谨守遵行主的道;结果,一代一代下去,就被情欲所驱使,对神存了歪念,失去敬畏神的心,走上拜偶像之途。

当上帝赐福给我们的日子,别忘记昔日我们身边的人如何失败 (因此,神若放一些失败的人在我们眼前,我们不要受激动,神只是告诉我们,人可以有多失败!叫我们引以为诫。)在平顺的日子,我们更不可忘记自己昔日有多失败,时刻儆醒;不要日久了,因蒙恩就自视过高,因富足安定而自恃,失去了敬畏神的心。更要时刻检视自己有没有像不信的人一般,随从今世的风俗。

在一切的假神偶像之中,最厉害、最法力无边的那一个叫做「玛门」(财利),牠甚至勾引了不少事奉主的人之心啊!当心!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3 06:10

不偏不倚

经文:「凡我所吩咐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。」申命记 12:32

一句简单的吩咐,看似平凡,甚至有点啰唆,却大有文章。

人会在神的吩咐上加添甚么?又会删减甚么?

在旷野漂流40年,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,没有固定的祭祀地点,没有正规的仪式。入了迦南,一切从头开始。昔日的点滴未尽忘,迦南地的风俗仍在,人要跟从神,需要何等的定力,何等不偏不倚才行!

人若对神不尽忠心,很易在神的吩咐上加上异教的做法,将「敬拜神」的事本色化,学了当地迦南人的做法,取用那个环境所能提供的一切,甚至加上自己的意思。

人若对神的心不够殷勤热切,很易将神吩咐的,因迁就自己的情况,减省一些会令自己有所损失(包括精神、时间)的条文或规矩,好使实行起来方便一些。

在愈富足的社会,人愈喜欢安定,喜欢按自己的意思行事,喜欢按自己的方便运用时间。有人以事业为重,有人以家庭为重,有人以个人作息时间、个人的喜好为重。这些都会左右我们与神建立关系,左右我们敬拜神。

在神吩咐我们的事上,我们有没有按己意加添甚么,删减甚么?

「谨守遵行」的相反是「偏行己路」。不是「差不多」就可以说得过去,要不偏不倚才能真正行在主的道中。求圣灵天天光照我们,没有神的提醒,虽云知道,仍是未知!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3 06:11

把恶除掉

经文:「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做梦的起来,向你显个神迹奇事,对你说:‘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事奉他吧!’他所显的神迹奇事,虽有应验,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做梦之人的话。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,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。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,敬畏他,谨守他的诫命,听从他的话,事奉他,专靠他。那先知或是那做梦的,既用言语叛逆那领你们出埃及地、救赎你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们的神,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,你便要将他治死,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」 申命记 13:1~5

(一) 一个真敬拜神的群体不单是在仪式,更重要的是在平日生活的态度上,能将「真敬拜」表达出来。

v.3 摩西教以色列人要尽心尽性爱神,此乃真敬拜之根。不爱就不懂分辨许多事物;表面上看来是差不多的人与事,只有用最纯真的关系才能分辨其真伪。

v.1~2提到假先知及作梦的也可以行神迹奇事,那么,怎样可以分辨到其真伪呢?是用对神完全专一、忘我的爱才可以分辨到。只有爱神者,才可以第一时间分办出,那位自称「先知」的,是事奉偶像抑或事奉神:爱神的人才会将注意力都集中在神身上;注意力一集中,才容易追擪到神的存在;若表面为祂,但只拿祂作「招牌」,不爱神的人看见神迹奇事就满足了,因此假先知有机可乘,但爱神的人是以神的参与来追寻主,能分办出真假先知。因此有爱为分辨的触角,人就立刻知道神的份儿有多少。

v.3摩西指出神容许许多虚谎的、假冒为神仆的,存于其子民中,是要叫人知道自己的真相。

今天在教会中,我们真的可以由这些事看出人对神真诚的程度有多少。求主让我们看见时不至惊讶、挣扎、甚至伤害自己的感情。

(二) v.5a 其实那些假的宗教很易给人找出来,因为都已假得很表面化:他们用言语来勾引人离开神所吩咐的道。
(A) 人若有真诚对神的爱,就立刻分辨到那些言论的偏差。
(B) 人若真爱主,就忍受不了这种假道理散播。
(C) 人若真爱主就知道自己及周围的人是否偏离神的道,是否真事奉神。

(三) V.5b 神为甚么要人将这些人治死,但又容许他们存在作网罗试验人?
△ 这与当灭之物同一道理:人若不亲手灭之,就不坚定。
△ 神将「治死人」变成社会法纪之一:表示不可容许有偏离神道的散播者存在。教会(神的国)若容许这些存在,其实是自取灭亡,惹神忿怒。

求主帮助我们因爱主能将虚谎从自己生命中除掉,否则就不能完全分别为圣归神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3 06:12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18 10:06 編輯

以神为最亲

经文:「你的同胞弟兄,或是你的儿女,或是你怀中的妻,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,若暗中引诱你说:‘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是你四围列国的神。’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,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,你不可依从他,也不可听从他,眼不可顾惜他;你不可怜恤他,也不可遮庇他。总要杀他,你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,将他治死。要用石头打死他,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。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。」 申命记 13:6~11

(一) v.6~7 同胞兄弟、儿女、怀中的妻、密友,这些人都是夺去我们心中之爱的一群人,爱这些人就易受其影响,即使知对方不对,那种「恨」的感觉也不强。

神可以用人的爱来引导人归向神,撒但也可用人的爱来引导人离开神,当我们选择去爱某些人时,同时也选择了是否爱神。

身边最亲密的人,可以成为自己灵程上最大的障碍。我们若说爱某些人,他们有资格要求我去爱他们;但我们要谨慎,不可爱他们到一地步,将神也离弃了。

若有人取代了神的位置,要为我选择我所要事奉的,那就是说,他是我的神了。

或者我们不会去拜那些偶像,但我们也可能因为兄弟、爱妻、密友及儿女放弃事奉神;有些表面上看来很合常理的选择,其实在最心底中,当事人是可以辨别到实质上的分别--究竟是为了人抑或为了主。

当然,我是先失去渴慕事奉神的心,才会受子女、家人、密友之累,不再服事主的。

以色列人为何会受身边的人影响,到一个地步,不再事奉神,甚至跟那些人去事奉偶像呢?是因为以色列人先失去爱神的心!

(二) v.8~10 怎能如此决绝?除非我们先弄清神、人的关系。人若真心爱神,对于任何人的引诱,都可以作出十分强烈的反应,因为 「爱」 能影响个人对是与非的感受。

那就如我们与配偶的关系:若有人引诱我们去跟从别的人,那怕是我最亲爱的朋友、儿女、亲人,我们都会与他反目。同样道理,若有人引诱我们去跟从别的神,一样是不可以容忍的。这不是律法,因为律法不会产生爱情,这是「生命」。

读这些「律法书」才发现原来神总离不开那种坚贞不移的爱情,但人世间那里有坚贞不移的爱情?只有神爱人是如此死心眼,祂从来不提牺牲,不讲祂是如何为人舍弃荣华富贵;而我们却在高谈阔论自己的舍弃,这正好反映出我们未对神动过真情,未有以真爱待祂。只有神才是真的甚么也不要地爱人类,可惜,我们不能体会。

让我们像一个童女嫁给主,完全无瑕无疵(因神的宝血洁净),一生对主。不生二心,此志不渝,只爱神一个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8 10:07

彻底清除

经文:「你就要探听、查究,细细地访问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,你必要用刀杀那城里的居民,把城里所有的,连牲畜都用刀杀尽。你从那城里所夺的财物都要堆积在街市上,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的财物都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烧尽,那城就永为荒堆,不可再建造。那当毁灭的物,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。你要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,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,行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正的事,耶和华就必转意,不发烈怒,恩待你,怜恤你,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数增多。」申命记 13:12-18

(一) v.12~15 为甚么面对外人就要「探听、查究、细细的访问」才决定是否治死他们呢?

神真是认识属祂的人。许多时候,我们面对至亲至爱的人,亲身了解事实的真相,也希望为他们解释,希望为他们开脱罪名,甚至说服自己到一个地步,将神的尺度改变。

但我们面对与我们无亲、无情的人,我们就会容易「大发义怒」,根本连应有的步骤也略过就去「替天行道」,其实不是因为自己爱主、守道,而是因不爱惜人。

因此,处理人犯罪的事,一定要撇开感情的影响,十分客观地去看那些人与事。若自己与那人少机会接触,即是说,所有数据只属传闻;传闻可以与真相有一大段距离,因此,非细心查访,有足够的证据,不可采取行动。

今天,在属神的群体中,定人死罪的人,不一定因为证据确凿,只因无情而矣。有些该定罪的却没有定罪,因为太「多情」--用人的爱取代了神的爱。

(二) v.16~18 对人的情要准确,对物之情也是如此:人衡量人往往以「关系」来衡量,而人衡量物是用其「价钱」来衡量;神却非如此,神衡量人是以「与罪无干」来衡量,神衡量物也是以其「与罪无干」(意即:与偶像和罪人无干)为标准。那些财物由罪人那里拿来的,就得毁灭,若不毁灭的话:
(A) 很可能有人以替天行道为名,以夺取财宝为实!为了要以色列人不陷入此网罗,将财物毁灭,就可免他们有此动机,没地步留给撒但。

(B) 在犯罪的人而言,其财产也变成当灭的,因为人犯罪,财物来历可能也与罪有关,属神的人要完全分别为圣,不可以受由罪而来的好处。

(三) v.15为甚么若在某城中一些人出来传扬悖逆耶和华的道理,就要将全城的人、牲畜、财物完全毁灭,使那城永为荒堆?

原来神是要那城的人去毁灭那些匪类,若那城的人任他们存活,并且去别城散播悖逆神的言论,在神眼中,那城的人就与他们同行一道。凡包庇罪恶的,在神眼前也变成与罪人一样,变成当灭的。

罪恶好像瘟疫一般杀人,容让它一流行出去,便导致大家一齐灭亡。那些容让罪恶散布的人,是借刀杀人,因此他们也算是杀人凶手,也要被判死罪。

人若有能力阻止某些悖逆神的人与事存在或发生,而不阻止(或不采取适当的行动),在神眼中就算是与那些人一同犯罪了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8 10:08

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

经文:「凡我所吩咐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。」申命记 14:1-2

(一) v.1a 因为我们是耶和华的儿女,因此不可随从一般人办丧事的规矩去为死人用刀划身。

生时为主活,死时,也不容许尸体有任何标记,以致造成人对死亡产生错误的观念。大概为死人用刀划身是要表明人对未来世界的一种观念、信念。要知道这些迷信的色彩不容于神。我们自己死了,尸体控制不了,但我们未死时,就不做在别人的身上。

我们若是彻底归耶和华为圣,就要在内心最细微的每个信念,也与神的教导相吻合,不然,还是随从今世的风俗。

今天已没有此风俗,信主的人也不会在丧事上表达出错误的信念,但还有其他今世的风俗呢?要完全摆脱真不容易!

(二) v.1b~2 神嘱咐其儿女不可将额上剃光。可见平日的服饰、装扮也是一种标记,表明自己的身份。若皇室中人从来不以讲究的衣饰及礼仪为苦,我也不应以不能随从潮流的服饰为苦,因为我们的身份甚为尊贵,比地上的皇族更尊贵。若某些服饰看来会叫人误会,使人以为我们是属其他神的,那更不可穿戴。

在生活最寻常的层面;在每天的打扮上,我们也要活得与蒙主拣选的恩相称。求主给我们一颗高贵的心,叫我们能将祂的尊贵表明出来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18 10:10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20 07:18 編輯

或吃或喝为荣耀神而行

经文: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鹿、羚羊、奁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;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但那些倒嚼,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,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,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猪,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;不可吃的乃是鵰、狗头鵰、红头鵰、鹯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乌鸦与其类,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,鸮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鹈鹕、秃鵰、鸬鹚、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凡有翅膀爬行的物,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,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申命记 14:3-21

(一) v.3~20 海、陆、空皆有可吃之物,神给予人自由去吃;但有些是不洁的,神要人透过「吃」如此寻常的生活小节来认得自己是「洁净」的,是蒙神洁净,是不可以玷污的。

其实物质算不得甚么,但每天生活的寻常小节就可以建立一些重要的意识;而神就要透过这些「吃」的小节,在人心中建立「我是属于一位圣洁的神」之意识。后来,人将注意力只集中在条文上,因为与神生疏了。

但凡每个民族也有些东西是不吃的。若从小教导一个人,他长大了就不吃某些东西;同一个国家的人,若在不同的地方长大,就会被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同化,忘记本身的民族特色了。

以色列人入了迦南,若与迦南人的饮食习惯一样,渐渐地就变成迦南人,将来就会走他们的路,忘记了自己所信的是一位圣洁的神。

属神的人生活在此世代中,与一般人拥有的条件相同,面对的事物也是一样的;若不在生活小节上建立「属神」的意识,很容易就变得与外邦人无异。人不可能摆脱从具体生活习惯而来的影响,因此一个属神的人必须在生活习惯上表明神的圣洁。

(二) v.21a 有些是自己不可吃的,但外人可以吃,分明就不在那物的本身是否可吃,是要属神的人强烈地知道自己与迦南人不同。

有些东西是一般人可以做的,但因为自己属主,因此不可以做。

一个属神的人若注重那件东西的本身,过于其「属神」的身份,会有碍于谨守遵行祂的道。

今天有许多基督徒想做外邦人做的事,就讨论那事是否可做,而不再以自己的身份为重,岂非自贬身价。不知自爱,由尊贵变成卑贱了?

以色列人吃了那些自死牲畜的肉也不会死亡,但他们用此行动来破坏自己被神择选的尊严,失却此福气。若为了一只牲畜也可出卖自己「被拣选」的名份,在其他事上更可;与以扫无异。

(三) v.21b 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此句出现多次,大概此乃外邦人的生活吃喝习惯,反映出他们那种残忍、甚至有点「赶尽杀绝」的意识,属神的人要体会天父的心肠,因为神不是绝情的神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0 07:20

在奉献的事上学习敬畏神

经文:「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,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。」申命记 14:22-23

田地出的十分之一,五谷新酒、油的十分之一,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要奉献给神,而且要到指定的地方献。

神指定奉献的基本数量,指定奉献的地点,而且连奉献的方式也指定了。要完全合乎神心意地奉献才是奉献,否则,变成功德,变成捐输,甚或集资。若奉献变成功德,变成衡量人「是否属灵」的标准,奉献就不再是奉献了。

人若不在奉献的事上学习敬畏神,就变成藐视祂(以色列人后来被玛拉基如此责备)。

「奉献」是否带出敬畏神,就在奉献的人本身,而人的表达就在乎他如何看奉献,奇妙的是,透过奉献又教导人如何看神,形成一个循环。

神透过摩西仔细地教导会众奉献之重要性,我们自己也要问自己为何奉献,如何奉献。

「敬畏神」是一个概念,「奉献」可以具体地将这个概念表达出来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0 07:21

除掉「技术上困难」

经文:「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,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,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。你和你的家属,在耶和华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乐。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丢弃他,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」申命记 14:24-27

(一) v.24 当神赐福与人,使人地界扩张时,人会住得距离神的帐幕远了,但人不可以因环境因素而不到神面前敬拜。

很奇怪,当神赐福给人时,人常会因神所赐的福,在某些情况下,反而造成距离神远了一点。例如:
升职后忙了,难以像从前一般多「空闲时间」,结果就是给神的时间少了。

神给人成立家室,结果人就因此不像从前一般,可以如此专心爱神,因为要「承担」的事多了,为众多的事忧虑。

人若不专一爱主,神愈赐福给人,人就将神所赐的福,变成与主之间的障碍物;人不会放弃那些障碍物,却会放弃主,与主产生距离。

其实这距离一早已存在,只是没有障碍,但一旦「障碍」出现,神与人的距离就显出来了。

要知道主甚愿我们高升,但多少人受得住呢?若高升变成与神距离远了,我们宁愿要甚么?

(二) v.25~27 环境因素会因时移世易产生,神会体谅人在敬拜祂的事上所面对的「技术上困难」。但神不会容许「技术上的困难」使神、人的关系变质:
(A) v.25 奉献可以由实物变成银子,为的是方便携带,使这「距离」不造成人不能奉献的借口:意即,环境因素不能阻碍人对神的奉献。主若要我们奉献甚么,祂是知道我们办得到的,不可借口推辞,说环境令自己不能奉献。

(B) v.26奉献的人要快乐,神也给人有一点点的决定权(如今天教会可以决定将奉献运用在某一些事工上);但却要在神面前吃,不可用奉献给神的东西据为己用,滥用神给人的主权(如将教会的奉献用在「利己」的动机上)。

(C) v.27 要顾念全时间事奉主的工人,因为神命定要透过其会众供应其工人的需要。事奉神的人所得的待遇;会众是否顾念神工人的需要,反映出神与会众的关系。

若我们对这些事奉神的人漠不关心,除了反映我们对人的需要无感觉外,也反映出我们对属神的人与事不关心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0 07:22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26 09:05 編輯

顾念神所顾念的

经文:「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。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和你城里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。这样,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,赐福与你。」申命记 14:28-29

人与神的关系很影响人心。我们到底以甚么人与事为念?

什一奉献是对神的。在十分一以外,「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(你)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」都取出来积存,为的是要供应一些人的需要,他们包括:

(一) 本城中无分无业的利未人--那些因为神成为贫穷的人;当以色列众支派都有地可分时,他们却因着神的缘故没有地业。当其他属神的人都可从世上得着好处时,那些事奉主的人只可从属神的人中间得着他们养生的。

(二) 城中寄居的--那些人因为不是以色列人,没有资格分地业,但在属神的人中间生活者,岂可失去这个社会给予他们应有的保障?

(三) 孤儿寡妇--无依无靠、无地位、无权势、无人会为他们出头,无人会给他们提供保护及安慰的,谁去理会这些弱势的群体?

神要属祂的人在享用神恩时,顾念这些人,是因为神顾念他们。

我们要体会主的心肠,对一些似乎与我们生活不大有关系的人产生感觉,明白他们的需要。

表面上是在我们享用的东西上给他们分了一杯羹,但实际上,「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」。

神为何不直接赐福给他们,要透过我们赐给人呢?原来,神要我们享用的,不单是神赐下的物质,更重要的,是享用祂放在我们里面的生命。

「我体会基督耶稣的心肠,切切的想念你们众人。」(腓 1:8)

让主的生命成为我们的生命,要谨守遵行主的道就不难了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6 09:06

要松手豁免

经文:「每逢七年末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豁免的定例乃是这样: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,不可向邻舍和弟兄追讨,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。若借给外邦人,你可以向他追讨;但借给你弟兄,无论是甚么,你要松手豁免了。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,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,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。(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耶和华必大大赐福与你。)因为耶和华你的神,必照他所应许你的赐福与你。你必借给许多国民,却不至向他们借贷;你必管辖许多国民,他们却不能管辖你。」申命记 15:1-6

除了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要将该年收入的十分一拨出来,供给某些人的需用外,更要在每逢七年的末一年施行豁免:
△ 不可追讨人向自己所借的

△ 豁免的对象,是弟兄及邻舍(同族的人),外邦人不在此列。人若实行此规矩,似乎是不必像前者般,从收入中拨些出来给人,但实质上,是将属于自己的放手,由它归于亏欠自己的人。

其精粹所在是: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。

人向亏欠自己的人松手,放过他们,是因神的缘故,因着神豁免人多年的亏欠,人也应豁免弟兄。

这令我想起路加福音七章36~50节,主耶稣论到人如何体会神的赦罪之恩。上帝要属祂的人定期地豁免弟兄,大概是要人定期地体验神豁免之恩吧!神要我们从被豁免的地位,转到豁免人的地位,也是我们的荣幸。

一个人若明白神不单赐福给我们,更是天天赦免我们许多罪恶过犯;既然神对我们施行豁免,我们对弟兄更要如此。

透过物质的豁免,神引导人领悟的是心灵上的豁免,「无论是甚么,你要松手豁免」(v.3)

当人贫穷时,只能等待人帮助,何以与人分享?人若贫穷,当然思旧债,怎能豁免?但神若给人丰盛的生命及生活,豁免也对个人无损,何必耿耿于怀?

当我们不能豁免时,倒要先反问自己:问题出在那里?是神旳恩不够多?是神未豁免过我们?抑或是我们的生命太贫乏,拿不出去,豁免不了?

神对我们的要求不会是人担不起的,祂先是给了我们「本钱」,我们才有资格谨守遵行祂这项教导啊!

我们有没有不肯豁免弟兄的呢?是何事?是物质上的?是心灵上的?

当求主光照,使我们看见主曾在何事上豁免了我们!

属神的人若肯谨守遵行主的教训,肯松手豁免弟兄,就必享神所赐下的一切丰盛;在以色列人若如此遵行,就会没有国债,而且更可借出给其他国家,变成财雄势大之国;不单如此,更拥有权力,管辖多国。

谁不想有财有势?

但若不成为流通的管子,主又怎会将财富给我们?若不遵行神的话,权势只会叫人腐败。

不要单羡慕有财有势,倒要羡慕赐下一切丰盛的源头。

在神那里拥有一切的丰盛,祂所赐下最宝贵的,不是外表上物质层面的丰富,而是人生命里面的丰盛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6 09:07

向穷乏的弟兄伸手

经文:「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,无论哪一座城里,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,你不可忍着心、揝着手,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;总要向他松开手,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,补他的不足。你要谨慎,不可心里起恶念说:‘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’,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,甚么都不给他,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,罪便归于你了。你总要给他,给他的时候,心里不可愁烦,因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,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,赐福与你。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,所以我吩咐你说:‘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。’」申命记 15:7-11

(A) v.7 不可恶心:因为神赐的是丰盛之地。
原来神给人恩典是叫人心肠改变。人若一边享受神的丰盛,一面看见人贫穷而无反应,便是刻薄寡恩,与所蒙的恩典不相称。人本来就是一无所有的,但神却将一切的丰盛给人。若非神给我们,我们也会缺乏,因此要与神的心意相呼应,作一个对人有恩的人。若连物质层面的事情也办不到,其他更办不到。

(B) v.8~9 不可恶眼:
估计弟兄还不到钱,就不肯借给他们,在神眼中算是恶眼看人,神也会如此报应我们。弟兄因为穷乏而呼求神,罪必归我们,因神赐我有力帮补他人,我们竟然将他的一份侵吞了。

(C) v.10~11 不要愁烦:
给了穷乏的弟兄,不要怕受损,因神必赐福给我们经济的来源。

信不信任神的话,决定了我们是能否谨守遵行这项吩咐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6 09:08

以爱得人

经文:「你弟兄中,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,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,服事你六年,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。你任他自由的时候,不可使他空手而去。要从你羊群、禾场、酒醡之中,多多地给他,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,你也要照样给他。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,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。因此,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。他若对你说:‘我不愿意离开你’,是因他爱你和你的家,且因在你那里很好,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,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。你待婢女也要这样。你任她自由的时候,不可以为难事,因她服事你六年,较比雇工的工价多加一倍了。耶和华你的 神,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」申命记 15:12-18

(一) v.12~14 我们是神买赎的,神也多多的给我们。我们对那些在自己权下、在自己影响范围以内的人,也要多多给他们,如此才与所蒙的恩相称。

我们能多给人,而心中不觉愁烦,就会显出我们真的了解到神是多多的给我们。我们不肯给人,因为觉得神不会多多给我们,并且不以神给我们的一切为丰盛,更不以神丰盛的恩典为满足。

(二) v.15 不要忘记自己昔日的本相:作为属神的人,必须要懂得与人易地而处。自己作埃及(撒但)的奴仆时,是如何痛苦;若非神救赎和赐福,还不是在法老的权势底下受剥削!属神的人蒙神赐福至一个地步,可以有自己的奴仆,是何等不可思议!但若忘了自己以前的光境,就会趁机剥削人,与法老没有分别,在神眼中看为可憎。

(三) v.16~17 只有以恩待人、以爱相系,才可以永远得人。用「权位」、「时机」所得的,也会因这些因素的变动而失掉。但若以爱来维系,这些因素变动时,也不是问题。神、人的关系也是如此。

爱的关系,要有记号,而这记号往往与痛苦分不开;因为付出爱、或要维系一段爱的关系常令人痛苦,就像那仆人;其耳朵要被锥过一样。有此记号,就一生留下,永为奴仆,是爱的奴仆。

(四) v.18 让人在自己的权下出去,好像有所损失,但这种心情似法老多过似主;要有主的心肠,才可以蒙主赐福,否则,神愈赐福,人在我们权下就愈受苦。

谨守遵行主的吩咐会叫人看似有损失,但人得着的,不单是更认识主、更贴近主,而且是更能与身边的人建立美好、真挚的关系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6 09:09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28 05:46 編輯

真正「分别」出来

经文:「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凡是公的都要分别为圣,归耶和华你的神。牛群中头生的不可用牠耕地;羊群中头生的不可剪毛。这头生的,你和你的家属,每年要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吃。 」申命记 15:19-20

(一) v.19 分别为圣献给神的定义是
(A) 如牛不可用牠来耕地。意即不可用作一般的用途。其生命不是办一般事情去耗尽的,而是用来献给主的,全然为主活、为主死。
△「用来耕地」是纯为人服务的:一个人分别为圣献给神,就不可将生命为人耗尽。不错,许多时候,神要奉献给祂的人去服事人,但最终是因由神指派,但若服务人不是由神指派,那么,就不算分别为圣了。
△「用来耕地」在人看来是有益、有建设性、有贡献的,但却不是分别为圣归神的。

(B) v.19 如羊不可剪其毛:意即,人不可以在分别给神的事物上得自己的利益。

表面看来,羊是给神,但毛却归自己!骤眼看来没有抵触;但却不是全献,不是全献的,就不算分别为圣。

(C) v.20 在指定的地方献才算分别为圣。
在甚么地方「死」,绝对决定那祭物是否献给神。人不可说,反正是吃的,不如在家中宰了吃。虽说神容许人吃那些祭物,因神愿与人共享;但人若自己决定祭牲在其他地方摆上生命,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人若要献给神,分别为圣归主用,那么,就要没有自己;在何处事奉,是必须跟神的指定,否则不算分别为圣。

人若奉献了自己给主用,没有为「世界」做工,但若仍依然故我,不肯放下自己,实质上,他已回到世界里去了;而且更糟的是,他将世界的精神带入此分别为圣的范围内,叫人分不清何为「分别为圣」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8 05:47

当禁戒的事

经文:「这头生的若有甚么残疾,就如瘸腿的、瞎眼的,无论有甚么恶残疾,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。可以在你城里吃,洁净人与不洁净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。只是不可吃牠的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样。」申命记 15:21-23

(一) v.21 不可献有残疾的
其实这是「想当然」(understood)的,不必讲明也当知道:但神却要在此特别声明,表明人会因祭物不归自己享用(拜偶像的人会将祭拜用的烧猪或赉等,自己享用),而将有残疾的祭牲献给神,然后自欺地说:「我有奉献啊!」

甚可怕的是,以色列人中,不是三数人如此行,后来是大部份人也如此!冒犯了神也不自觉!

到玛拉基的时代,神透过先知斥责以色列人此举,他们仍不悔改。

当人失去敬畏神的心时,连没有资格献给神的也分不出来;倒不如说,在此等人的心中,神已没有资格收取他们的奉献了。

当人分不清甚么当奉献给神、甚么没资格给神时,表示人已失去了「分别为圣」的实质了。

(二) v.22~23 不可吃血
有些没资格给神的,人可以自由取用。虽说可以自由取用,但仍得依神的规矩去享用;因为那件「物」神不用,但神却要用我们这班「人」。

真正的祭物不是牛羊牲畜,神要的,是我们这班人作为活祭。

当人不按神的规矩行事生活,就失去了作为活祭的精义。

要「分别为圣」归神,谨守遵行祂的道,有些事情是一定不可做的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8 05:49

一生一世纪念主

经文:「你要注意亚笔月,向耶和华你的 神守逾越节,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在亚笔月夜间,领你出埃及。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,从牛群羊群中,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神。你吃这祭牲,不可吃有酵的饼,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,就是困苦饼(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),要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。在你四境之内,七日不可见面酵,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中,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;只当在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,晚上日落的时候,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候,献逾越节的祭。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,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。你要吃无酵饼六日,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 神守严肃会,不可做工。」申命记 16:1-8

逾越节的拯救,代表了我们今天我们在基督里蒙救赎的经历。神要我们「注意」(v.1)这件事,而且要注意自己是何时蒙拯救的,就如以色列人要注意他们是在亚笔月蒙拯救一般。我们都喜欢注意自己的生日,不单如此,更希望别人也注意,并且加以庆祝。有没有想过,「属灵的生日」对我们而言,比肉身的生日,更应多加注意?因为这一日,是神看重的日子。

神要属祂的人一生一世都纪念从埃及(即撒但的权下)出来的日子(v.3)。怎样纪念呢?

(一) v.2「献上逾越节的祭牲」:即时常想到主为我们的罪钉在十架上的事。

(二) v.3「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」:即要过新的生活,不再犯罪。基督既然将我们从罪中救出来,给我们得胜罪恶的生命,又岂可犯罪,辜负神的救恩?

(三) v.4b「在头一晚上献的肉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」:即接受主就要完全毫无保留地接受祂,不可按我们的喜好或容得下多少来决定。

(四) v.5~7按神的规矩纪念主:即不可依人的意思去与神建立关系(特别是神的救法)。人更不可以依自己喜欢献的地方「献上」给主。与神建立关系是以神为中心的,人若依自己的喜好,已将「悔改归正」的精神磨灭了。

(五) v.8纪念主的人生必须为主分别出安静的时间,到主面前聆听其教导,与祂相交。人若不肯安静主前,即没有诚意与神建立关系。

「不可作工」,是因神不要人用外表的活动(「作工」本来是用以建设社会、有益、有建设性的活动)来掩饰其「属灵的瘫痪」,神要人与祂同行共话。因此,我们不可以不灵修、不亲近神。

「纪念主」不是一个圣餐的聚会那么简单;(定期的聚集纪念主当然一定不可少)。「纪念主」是一生一世的事,我们必须在时间安排上、在意职形态上、在对付罪恶上,将「重生」或「离罪归神」的事实活出来,此为真正纪念主。

真正纪念主的人,在谨守遵行主的道上,势必认真,而且是一生一世都如此认真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4-28 05:50

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5-2 08:43 編輯

感恩奉献要甘心

经文:「你要计算七七日: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,共计七七日。你要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,手里拿着甘心祭,献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,守七七节。你和你儿女、仆婢,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,都要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立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。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。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。」申命记 16:9-12

神吩咐人要谨守遵行的律例中,其中一项是守七七节。这个节日是庆祝收成的节令。此节中所献的祭是「甘心祭」。

此祭的精神是透过年年如是的收成,看见神从不间断的看顾,并且以此为「神所赐的福」(v.10)。

「福气」不一定是生活中一些奇特的事,也不一定是个人获取到比别人多的财富,或鹤立鸡群的成就。神所赐的福,可以是按时的春雨秋雨,连绵不断的供应,叫人顺利完成手上的工作,
人若以此为神所赐的福,便会感恩。感恩者应有所行动,去响应这位神的厚赐,因此,有奉献之举。

今天,我们除了什一奉献外,是否也有感恩的奉献?不必觉得什一奉献已太多,在此以外还要有其他奉献,有吃不消之感!神要人懂得感恩,不要感到为难。

当人向神心存感恩时,不单有行动向神感恩奉献,更会与身边的家人及朋友分享那份欢乐。在这些与我们分享的人中,不要忘记那些事奉主的人,和那些需要我们关怀照顾的人;能乐意与人分享神所赐下的,才是真正懂得感谢主恩的人。

v.12神提醒这班属祂的人,不单要纪念主的救恩,更要纪念自己的出身!昔日,我们未蒙主恩时,是何等贫穷和痛苦。今天,既蒙了大恩,就要顾念那些有需要的人。不可因神赐福就忘本。要作流通的管子,神将福气给我,我也分给人,神赐福给我才有意思;因为此福可分给他人,又可改变我。

原来真明白神赐福、真感恩的人,是愿意与人分享神所赐的福气者。

谨守遵行主的道的人,就会像我们的主一般,将好处分给有需要的人,更加会分给我们身边的家人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5-2 08:46

要守节朝拜神

经文:「你把禾场的谷、酒醡的酒收藏以后,就要守住棚节七日。守节的时候,你和你儿女、仆婢,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,都要欢乐。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你当向耶和华你的 神守节七日,因为耶和华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产上,和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要赐福与你,你就非常的欢乐。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、七七节、住棚节,一年三次,在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,却不可空手朝见。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,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的福分,奉献礼物。」申命记 16:13-17

(一) v.13 神吩咐其子民,在一切收成皆处理妥当以后,要守住棚节。纵然主将世上许多福乐,及优厚的生活条件给属祂的人,但人仍不可忘记,他在世是客旅、是寄居的。

当人以为可以永享地上的福乐时,便是败坏之始;因此属神的人定要记住,我们在世是客旅、是寄居的。

(二) v.14~15 与神关系良好,蒙神赐福,就当喜乐。个人为着他所那蒙的恩喜乐还不够,他更要使生活在其周围的人也喜乐,才算体会神的心,与所蒙的恩相称。守节带来具体的概念,叫人明白因何快乐。因此,要认真思考每个「节期」的精义所在,让它影响自己的生命,并且影响我们待人接物的态度。

(三) v.16~17 男丁要每年三次去朝见神,来回旅程所须的时间实在不少。若男丁能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,虽然一年中花不少时间与神相交,但对国家、民族及家庭而言,是决定兴衰的必然因素。

今天教会的肢体中,常风闻有人为事业、为学业、为个人事务,拿不出时间去敬拜及亲近神,每天灵修的生活多有荒废者,实非教会、国家、民族及个人之福。

要谨守遵行主的道,才能得以兴旺,人若舍本逐末,就会走以色列人败亡之路。

要信任神的教导才能谨守遵行。将时间用在神的身上,是不会枉费的;要重新立志,遵守主的吩咐,用足够的时间亲近主。
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5-2 08:47

追求至公至义

经文:「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,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。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。不可屈枉正直,不可看人的外貌,也不可受贿赂,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,又能颠倒义人的话。你要追求至公至义,好叫你存活,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。」申命记 16:18-20

在纪念神的救赎(逾越节),开始了离罪的生活(除酵节)及建立在世是客旅、是寄居的意识(住棚节)以后,属神的人就要按神的尺度去建立公平的司法体制。

一个国家要建立大公无私的司法制度,先要其民族有判别是非的能力,而这个能力是源于个人对「是非对错的观念」有多坚固。

罪在我们里面,叫我们即使有神的生命,也会渐失去判别是非的能力--除非我们依神的判语认定「是非对错」,让圣灵光照我们,使我们可以除去影响判断是非的因素(v.19):
(一) 看人的外貌--即个人的偏见、喜好。
(二) 受贿赂--即个人的利益、好处。

原来要追求至公至义(v.20),就要先除去以上的拦阻,然后才能因神的指教,渐渐成熟,培育出正常的触觉,对罪渐趋敏感。

弟兄姊妹若因个人喜好及利益,以致失去尊重神话语的心,结果就是失掉保护自己的能力,被罪所害。

要谨守遵行主的道,追求至公至义,与罪无干,教会就能强大,在这世代中向万民为主作见证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5-2 08:48

要避免主所憎恶的

经文:「你为耶和华你的神筑坛,不可在坛旁栽甚么树木作为木偶。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,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。凡有残疾,或有甚么恶病的牛羊,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 神,因为这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。在你们中间,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诸城中,无论哪座城里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恶的事,违背了他的约,去事奉敬拜别神,或拜日头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主不曾吩咐的,有人告诉你,你也听见了,就要细细地探听;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,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将那当死的人治死;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。见证人要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」申命记 16:21~17:7

神清楚告诉人,祂爱甚么、恨甚么,十分清楚,没有半分隐瞒,人若不知,只因人坚持偏行己路,漠视神的感受而矣。要追求主所爱的,避开主所恨的。

(一) v.21~22 不要在敬拜主的地方,加上可以叫人分心的事物。坛是敬拜神的地方,不可以在它旁边加上偶像(甚至一棵树,因对不敬畏神的人而言,树也可以取代神的位置,变成敬拜的对象)。

异端表面上也叫人信主,信独一的真神;但骨子里,是在神旁边另立权威,与神同等。他们表面是叫人「尊重」那些东西,但实质上,是夺去神至高的地位,这是神所憎恶的。

(二) 17:1 神憎恶人在奉献的事上以诡诈待祂。表面是奉献,实质是侮辱。

人不单在物质的奉献上视神为下等的,更视将人生最好的时间、才干奉献给神为浪费;;因此,许多人要等办完了人生所有的事,达成人生一切愿望,才肯为神作工,此乃侮辱神。谁被人侮辱不憎恶?别这样对主。

(三) 17:2~7 神看「拜主未吩咐的」(v.3)为可憎(v.4)
(i)主若未曾授意人拜甚么,人私自去拜,便是神 憎恶的,即使拜那些叫人想撺神的东西也不可(日、月、星)。

那些东西对人而言太奇伟、太吸引了,看了叫人想起创造者,但也可以取代创造者的本身,由于它们没有「神性」,正好符合人的心意,因为它们能满足人的宗教心理,但又不必受其管理。

(ii)神憎人用代替品代替了祂,那怕是祂亲手创造的东西。

今天若教会用其他东西代替了神,以致人没有必要找寻真正的神也可,这也为可憎。

如此推下去,岂不是人若用事奉代替神的本身也为所憎恶?

「憎恶」,不是条文,是生命的感觉。人不单要知道神所憎恶的,更要明白何以神憎恶这些,才能谨守遵行主的道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5-4 05:14

顺服神的判语

经文:「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争竞,或因殴打,是你难断的案件,你就当起来,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,去见祭司利未人,并当时的审判官,求问他们,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。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,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。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,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,你不可偏离左右。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,或不听从审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。这样,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。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,不再擅敢行事。」申命记 17:8~13

(A) v.8 案件难断:在人的标准上已觉得难分是非黑白,是极富争议性的事情。

(B) v.9~11 论到在耶和华面前的终审权:
△ 在事奉神的人面前终审
△ 用神的律法为判语
△会众其实是在神绝对的标准上,去分辨是非黑白,而非从人世间一般标准去判断。

(C) v.12~13 若有人擅敢不听,就算为恶,是要除掉的恶。擅敢不听从、不顺服神的判语者,在神眼中是当被治死的,治死此等人,是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。

在神要除掉的恶中,偶像是外在有形的,与罪有关的人及物是可见的,但其根源就在看不见的层面--人的自我。「顺服」乃以神为中心的态度;「不顺服」乃当灭之根,是「自我」的本源。

要谨守遵行主的道,必先顺服于主的判语中,以主认为「对」的为对,以主认为「错」的为错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4-5-4 05:15

领袖须知

经文:「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,若说:‘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四围的国一样。’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,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,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。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为要加添他的马匹,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:‘不可再回那条路去。’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,恐怕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。他登了国位,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,为自己抄录一本,存在他那里;要平生诵读,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,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,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,偏左偏右,离了这诫命。这样,他和他的子孙,便可在以色列中,在国位上年长日久。」申命记 17:14~20

(一) v.14 神预计人不会服在百分百「神治」底下。属神的人心中,常会多少倾向外邦的形态。神预计他们终有一天会在「领袖」的事上出现问题,因此,就在这方面给他们限制,好等他们不致愈走愈远。

(二) v.15 领袖若由神拣选,也不失为「神治」。教会的领袖必须「蒙召」,教会若不拣选神所呼召的人为领袖,神必定被排斥,因为「人本」彻底得胜。

为甚么会有机会立「弟兄以外」的人?必定是属神的人心中不再羡慕属灵的条件了,结果拣了不爱主、甚至未重生得救的人入执事会,聘请了未蒙主呼召、甚或未重生得救的人来作牧者。

教会若产生混乱,是因为看重属世的事物多于属天的事物,如此下去,就愈来愈虚荒,因为人心中再容不下祂。

(三) v.16 王不可走回头路:为了增添马匹而回埃及去。埃及代表偶像的势力,代表世界;马匹代表个人的权势、威仪。由于埃及出的马匹够骏,王若注重权势、威仪,一定会往埃及去买骏马。

人可以因为权势、威仪,以致忘记昔日为何要离开埃及,忘记神如何用大能大力将他们从那势力救出来。

今天多少属神的人,为了效法外邦的权势、威仪而轻看神的拯救。多少事奉神的人,为了这些虚浮的荣耀及巩固个人的势力而忘了当初的跟从,忘了神的同在。

后来,连所罗门也免不了此网罗。恐怕我们也难免,求主保守我们的心,好等我们能真作属灵的领袖。

(四) v.17女色、财富皆会成为一个领袖的绊脚石。
人在拥有权力时,易倾向利用它满足自己的欲望。即使作为属神群体之领袖,也会陷入此网罗中。

(五) v.18~20 如何防止人在拥有「权力」时,「心高气傲」? 就是诵读神的话:原来无论我们是身为领袖与否,皆应服在神话语的权威之下,便能万无一失,长久享受主赐的一切丰盛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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