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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事、离婚、再婚等问题,对今日信徒来说,谈论起来有时也会觉尴尬,难于启齿。

昔日多元文化的哥林多城市,信徒同样感到被性开放的事情所困扰,要写信给保罗,询问他的意见。

这段经文中,保罗针对哥林多信徒三个问题而逐一回答。

首先是结婚和再婚之问题,性冲动和性渴求不是结婚的良好动机,爱才是最佳动机。

但对于一个欲火攻心的人来说,结婚是个解决问题的良方。

故此,保罗同意未曾嫁娶的应争取早日结婚,寡妇则可以重披嫁衣,在合法婚姻生活中享受性生活。

其次,是论到离婚的问题,保罗跟随耶稣的教训,反对主内基督徒夫妇离婚。昔日,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,提问人可否离婚?

耶稣回答说:「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」

并说: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奸淫,辜负他的妻子;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,也是犯奸淫了。」参可10:1?12

最后,若夫妇二人一方是基督徒,另一方不是基督徒,他们可否离婚呢?

对比「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」的观点,保罗提出独特的立场,婚姻是终身委身的承诺。

大体而言,保罗仍然反对离婚,因为信的一方可以带领未信的一方归信耶稣,这岂不成了一件美事吗?

故此,保罗将离婚的主权放在未信的一方。

若然未信的一方提出分手,那么离婚就可以成立;否则的话,离婚是不许可的。


信的一方更不可因为寻求个人(属灵的生命)的成长或利益,而忽视对方的感受和要求;仍当信守婚约,尊重对方性事的需求。

很多人认为婚姻可以解决孤独、性困扰和感情的问题。
从某角度看,这是真的;但从另一角度看,这是错的。
从现代人离婚率之高,就可见婚姻是何等的脆弱,无济于事。

如俗语所云:「因误会而结合,因了解而分开」。
作为一个属灵的人,我们要将婚姻放在神的手里。

既然结婚之时,相信这是神的撮合,那么,无论婚姻生活遭遇任何的困难和挫折,二人必须心朝基督,靠神的恩典胜过一切。

单靠一纸婚盟,不一定能维系夫妇的情感和婚姻关系。

惟有神在其中,才能减少彼此的争执和生命的煎熬,如约翰所言:「我们爱,因为神先爱我们。」
(约壹4: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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